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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举行提升出租汽车出行服务品质新闻发布会

4月11日,天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提升出租汽车出行服务品质新闻发布会,邀请市交通运输委党委委员,市道路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郭子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副总队长张华;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副局长孟光华,介绍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服务品质相关工作举措,通报近期出租汽车行业治理情况及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问题。

  主持人吴浩铭:

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到市交通运输委党委委员,市道路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郭子杰先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副总队长张华先生;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副局长孟光华先生,为大家介绍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服务品质相关工作举措,通报近期出租汽车行业治理情况及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朋友所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郭子杰先生介绍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服务品质相关工作举措的有关情况。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党委委员,天津市道路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郭子杰:

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首先感谢社会各界多年来对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的关心、支持、监督、指导。

  出租汽车是重要的服务窗口行业,在促进城乡经济发展、方便群众出行、扩大社会就业、树立城市形象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市始终秉承“规范管理、强化治理、关心关爱”的理念,推动出租汽车行业取得长足发展。在创优服务方面,累计有300余名驾驶员评为“五星”,在顶灯直观显示星级,激励广大驾驶员创先争优、文明服务;在提升职业素质方面,我们持续开展教育培训,会同公安部门实施背景审核,严把从业驾驶员准入关;在便民服务方面,我们推出了95128电召电话,提供7×24小时全天候场景应用,为使用智能手机困难的老年人提供便捷服务;在规范网约车管理方面,我们修订了网约车管理办法,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通过联合约谈、入企检查、智慧布控等举措,大力提升我市网约车合规率。在帮扶解困方面,疫情防控期间为出租车驾驶员减免了500余万元的车船税,发放了270余万个口罩,帮助驾驶员做好防护,保护驾驶员和乘客的安全。

  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是推动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行动化、具体化、实践化的重要抓手。实施高品质生活创造行动,打造安全、高效、便捷、绿色、舒适的出行环境,交通运输行业责无旁贷。作为行业管理部门,我们充分认识到出租汽车行业的特殊性和重要性,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把加强出租汽车管理作为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正确处理好行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合理调整部门、企业、驾驶员和乘客之间的关系,及时妥善处理涉及从业人员切身利益的各种矛盾,帮助他们解决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出租汽车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当前,我市出租行业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还不够完善,违规运营现象时有发生,重点场站黑出租等非法经营行为出现反弹,群众反映强烈,守法经营的广大驾驶员也深恶痛绝,反映出服务品质还不适应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行业监管与“四高”现代化大都市管理要求还有不小差距。为此,在市委市政府推进“十项行动”的背景下,我们部署开展了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服务品质专项行动,制定了五项工作措施,致力提升行业整体服务水平。

  在运营秩序治理方面。一是强化窗口站区整治。重点治理机场、火车站等窗口地区出租汽车运营秩序,通过“联合执法”等方式,严厉打击离站揽客、议价拼客、站外甩客、绕路宰客、私改计价器、无证黑车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窗口地区治理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典型案例,进一步净化站区及周边地区出租汽车运营秩序。二是加强运营服务治理。持续加强路面巡检巡查力度,在旅游景区、繁华商圈等区域,重点治理市民群众集中反映的拒载、绕路、不执行文明服务标准等各类运营服务问题,进一步提高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三是加快投诉举报处置。通过张贴举报标识、公布举报电话及发放“服务提示卡”等方式,加强社会监督。同时,我们优化投诉处置机制,指定专人负责举报案件的受理、督办和回复,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在服务质量提升方面。一是开展全行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从今年开始,我们按照新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通过“季度测评”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巡游车企业、巡游车驾驶员,网约车平台、网约车驾驶员四大类管理对象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通过每季度测评和通报,指导企业平台定期发现不足,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加强驾驶员培训教育,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二是从严考核驾驶员星级。新的考核办法调整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的情形,从原先的“一星列入名单”,调整为“一星和二星列入名单”,在“三站一场”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也会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以“星级”评定优劣,激励驾驶员文明优质服务。三是强化信用惩戒措施。对在“不良记录名单”中的驾驶员和车辆,将被阶段性禁止进入机场运营,对多次违规、严重违规、造成恶劣影响的驾驶员以及投诉比例高的企业负责人,实施集中培训教育,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准予重新上岗。

  在推进转型升级方面。一是赋能传统出行领域。鼓励巡游车通过电信、互联网等电召服务方式提供运营服务,激发巡游车活力,增强传统出行领域竞争力。二是正向引导驾驶员文明服务。借鉴先进的驾驶员管理体系,通过传统培训教育和信息化、数字化评价机制相结合的方式,提升驾驶员服务管理水平,引导驾驶员提高文明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品质。三是健全价格形成机制。在“互联网+交通”的背景下,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完善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健全作价规则,减少空驶率、提高运营效率,促进巡游出租汽车行业转型升级。

  在提升整体形象方面。一是逐步提升车辆车型档次。以“开车舒心、乘车舒适、安全便捷”为目标,提升出租汽车车辆档次,提升信息技术水平。二是加快绿色低碳进程。以服务“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通过“十四五”期间奖励补贴政策的引导,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出租汽车领域的推广应用,倡导绿色交通。三是服务保障重大活动。调派优质驾驶员服务保障世界智能大会、达沃斯、职业技能大会等重大活动,以最优质的服务迎来送往,宣传天津、展示天津、介绍天津,擦亮文明的流动名片。四是强化示范引领。大力宣传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的先进典型事迹,开展出租汽车行业五一劳动奖、工人先锋号、道德模范等推荐评选工作,激励广大驾驶员争先创优、服务社会、展示形象。

  在强化动态监管方面。一是聚焦协同监管。重点针对网约车平台企业违规派单、数据传输质量不高等问题,发挥协同监管机制作用,开展联合专项检查,综合利用约谈、曝光、处罚等手段,进一步规范网约车平台经营行为。二是推进聚合规范。明确聚合平台“面向乘客、与网约车平台企业共同提供服务”的定位,严格要求聚合平台及其合作网约车平台企业坚守依法合规经营底线,严禁聚合平台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行为。完善聚合平台监管机制,规范聚合平台经营行为。三是保障合法权益。网约车平台企业和聚合平台要落实主体责任、履行社会责任。完善利益分配机制,保障驾驶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及时回应处理乘客投诉,加强安全管理,保障乘客合法权益,维护良好有序市场秩序。

  我们将抓深抓细上述五项工作措施,坚持“综合施策、统筹推进、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和监管能力,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便捷、舒适、文明、诚信的出行服务。

  客观的说,我市绝大多数驾驶员能够做到吃苦耐劳、敬业爱岗、诚实劳动、乐观向上、文明礼貌,广大市民群众也给予了充分的认可和支持。但是,市民群众在出行中一次不好的服务体验,被极少数恶劣行为伤了心,将影响整个行业的声誉、信誉,也会影响整个城市的形象。在此,我号召广大出租汽车驾驶员朋友,一定要自尊、自爱、自立、自强,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一单一单地积累行业口碑,一点一滴地维护行业形象。我相信,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和人们生活品质的不断提升,出行需求一定会越来越旺,只要我们坚定信心、不懈努力,出租汽车行业的前景一定会越来越好。

  我们将持续深入抓好出租汽车行业服务品质提升行动。希望广大出租车驾驶员和经营企业积极行动起来,用心用力用情提供令乘客满意的服务;恳请广大市民群众和媒体朋友,继续支持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发展,也可拨打12345、12328便民热线电话监督我们的工作。

  谢谢大家!

  吴浩铭:

  谢谢郭子杰先生。下面,请张华先生介绍交通执法基本情况、近期出租汽车行业治理及典型案例。

  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副总队长张华: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好!

  落实全市“十项行动”、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品质,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城市形象,保障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是我们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近年来,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以政治建队为统领,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在服务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规范、引领、提升交通运输秩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整治人民群众出行突出问题等方面,践行执法为民、严格正风肃纪、主动接受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和广大从业人员感受到公平公正、安全温馨。

  在道路运输领域,我们紧盯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等高风险领域,全面出击重拳整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立案处罚80余起,以“零容忍”态度对事故隐患突出的企业吊销经营许可,在行业内形成强大震慑。

  在城市客运领域,我们综合运用“重点监管名单”、投诉办理、线上线下联动、多部门联合整治等方式,加大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出租汽车拒载、绕路、多收费及“黑网约”等问题的治理力度,对违法行为坚决予以行政处罚,有力保障网约车合规率和出租汽车运营秩序。

  在轨道交通运营领域,我们对全线运营站点实现执法检查全覆盖,强化轨道保护区联防联控,做实重大时间节点和重要活动的大客流保障工作,依法纠正冒用票、摆摊设点等影响乘车秩序的行为,确保轨道交通安全有序运行。

  在公路设施保护领域,我们从严整治涉路施工、桥下空间占压、损害公路设施、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累计开展执法检查8000余次,确保高速公路、外环线和天津大道等干线公路的设施安全。

  在交通建设工程领域,我们坚守公路水运等工程质量安全底线、红线,推进“平安工地”和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全面推广“普法+执法+服务”工作模式,引导企业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当前,我市正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的统一部署,推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五个方面问题,对执法工作进行“全面体检”,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区域出租车执法不规范、引发重大舆情的执法不到位等问题和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严肃追究责任。

  我们将以此为契机、为动力,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突破口,整合执法力量、压实工作责任、整肃队伍纪律,夯实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工作基础、作风基础,打造过硬的执法队伍,彻底整治行业顽疾,坚决保护绝大多数依法从业者,坚决打击极少数违法从业者,为人民群众品质出行提供有力的交通执法保障。

  在提升出租汽车服务品质方面,我们将对照“十项行动”高品质生活相关要求,对照人民群众高效、便捷、舒适出行的新需求新期待,针对在重点场站离车揽客、绕道多收费、拒载甩客等违法违规行为,部署开展了出租汽车行业提升服务品质专项整治,深入摸排、从严查处违法运营车辆、驾驶员及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清除违法违规性质恶劣、群众深恶痛绝、损害天津出租汽车行业形象的“害群之马”。

  一是强化跨部门联防联控协作机制。打破过去单领域、单区域、单部门执法方式,重点在“三站一场”部署交通、公安、站区管理等部门协同联动执法,对严重违法违规从业人员和车辆数据推送至行业主管部门,纳入不良记录名单,“禁入”机场运营,切实形成治理合力。

  二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溯源执法。按照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投诉举报受理等工作,开展对出租汽车企业的执法检查。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督促整改落实。对所属从业人员存在不遵守服务标准、绕路、拒载、私自改装计价器等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同步追究企业管理责任。

  三是人防技防信防手段协同发力。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手段,针对网约车平台企业违规派单、不按规定上传数据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建立涉嫌违规运营网约车辆“名单库”并导入路面布控设备,实现对违法违规车辆的“靶向打击”。及时将出租汽车行业违法违规驾驶员、车辆及企业信息推送给行业主管部门,强化信用联合惩戒。

  自开展专项整治以来,我们在天津机场、天津站、天津西站、天津南站等重点点位开展联合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运时打击治理,提升场站地区运营秩序。对于繁华商圈、大型居民区等经济活跃度高、人流量大的点位,加大巡查检查频次,对出租汽车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各渠道投诉举报线索,一律速查速办,尤其是对起讫点一端涉及场站地区的投诉进行深挖彻查,做到“应立尽立、凡立必查、查实必罚、罚必抄告”。专项整治以来,累计查处巡游出租汽车、网约车违规运营案件近600件,查处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巡游出租汽车经营企业2家。

  下面,我结合近期的三个典型案例,汇报一下处置情况,同时提醒广大驾驶员诚信运营,自觉维护“名片”形象,也提示市民群众搭乘合规出租汽车,维护自身权益。

  案例一:返校大学生在机场遭遇黑车揽客。

  今年2月16日晚,一大学生在机场5号门出口处,遇黑车司机招揽,跟乘私家车到学校,被驾驶员索取高额运费并提供虚假发票。经交通和公安部门调查,对黑车司机给予上限处罚。

  此案例暴露出机场等枢纽场站对违规揽客人员监管不到位,使极少数黑车驾驶员有可乘之机。我们已召开专题会议,压实了责任分工,完善了技防联防机制。同时,提醒广大市民群众特别是外地游客,前往出租汽车候客区乘车,乘坐正规合法运营的出租汽车,如遇强行揽客、敲诈勒索等行为,及时向交通执法及公安机关求助,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案例二:来津游客在机场搭乘出租汽车遭遇“龟速”行驶。

  今年2月13日晚,四名来津游客在机场搭乘巡游出租汽车,因距离较近司机建议其搭乘网约车,乘客拒绝后遂遭司机超低速行驶,引发乘客投诉。经调查核实和教育约谈,涉事司机向乘客致歉,对涉事司机及其所在企业分别给予行政处罚。

  通过这个案例,提醒广大出租汽车驾驶员弘扬“奋斗创造幸福生活”的传统美德,严格遵守运营服务规范,尊重乘客感受,维护广大出租汽车驾驶员辛苦创造的、来之不易的城市名片形象。同时,也提示广大乘客如对车辆服务、行驶路线、车费等有疑问,首先固定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45、12328热线咨询,我们会第一时间调查处理。

  案例三:网民通过自媒体发泄出行中不满情绪。

  近期以来,个别网民不了解我市出租汽车收费标准,遇到问题未通过正规投诉渠道进行反映,而是通过抖音、头条等自媒体发布出租汽车绕道、多收费等未经核实的信息,引起跟帖、转发,导致以讹传讹,损害了行业形象,伤害了广大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感情。

  在此,提醒市民群众和广大网民,尊重事实,敬畏法律,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营造清朗的网络舆论环境。如有对政策、标准和行程等方面的疑问,建议首先拨打12345、12328热线进行咨询,我们会及时给予规范的、负责任的反馈。对无中生有、捏造事实,通过网络热炒、攻击、诽谤的行为,我们将会同公安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今天我就汇报这些,欢迎媒体朋友、广大市民群众和行业从业人员对我们的执法服务进行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谢谢!

  吴浩铭:

  谢谢张华先生。下面,请孟光华先生介绍配合专项整治行动、维护重点场站社会治安秩序的有关情况。

  天津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副局长孟光华: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

  为服务保障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切实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整体服务品质,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聚力赋能我市高质量发展,市交通运输委决定自3月起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出租汽车行业提升服务品质专项行动。下面,由我就公安机关配合交通运输部门依法依规开展专项行动的相关情况做一下介绍。

  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公安机关与交通运输部门紧密围绕“为市民创造良好的公共交通治安环境”既定目标,联动配合查处出租汽车各类违规运营行为544起,联合深入15家出租汽车企业开展专项检查,面对面宣传教育出租汽车驾驶员680余人次。

  为深入推进专项行动,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将按照职能任务和既定工作部署,持续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紧盯工作重点,营造良好氛围。

  协同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总队在“三站一场”、繁华商圈等重点区域对运营出租汽车实施联合检查,依据《天津市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针对逾期未备案等问题进行查处,全面营造安全稳定的运营环境。同时,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平安公交”双微平台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专项行动工作成效及出租汽车驾驶员先进典型、曝光反面案例。

  二是严打违法行为,净化治安秩序。

  专项行动中,公安机关将依法打击处理涉出租汽车行业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对于拒不配合执法、辱骂执法人员等涉嫌违法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查处;对于殴打、冲撞执法人员等暴力抗法,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据《刑法》予以严厉打击;对于违法行为人所属出租汽车企业治安备案、安防教育等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依据《天津市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条例》追究相关责任。同时,为保障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针对出租汽车领域发生的盗抢骗、寻衅滋事等侵犯驾驶员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打击,全力维护行业治安秩序稳定。

  三是强化机制建设,确保良性运营。

  依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切实做好出租汽车驾驶员背景核查与监管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强化出租汽车驾驶员背景核查,建立退出机制,同时严把行业准入关口,进一步净化行业环境;配合交通运输部门深入出租汽车企业,督促指导企业进一步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加强出租汽车驾驶员日常管理和法制教育,切实提升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整体服务水平;与交通运输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及时掌握政策调整情况,共同做好政策研究、风险评估,持续维护安全有序的行业运营环境。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吴浩铭:

  谢谢孟光华先生。下面,请记者朋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代表的新闻机构。

  天津日报记者:

  近年来我市出租汽车行业信用管理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如何更好发挥信用监管作用?

  郭子杰:

  感谢您的提问。

  自2020年起,我市实行了驾驶员信用积分管理考核,并通过“顶灯亮星”的方式显示。三年来,累计有300余名好驾驶员达到了五星,有120余名驾驶员因违规降至一星,并采取了“禁止进入机场候客运营”的惩戒措施。

  下一步,将通过“季度测评”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新的考核工作。对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的情形从严管理,“10分以下”和“在站区发生违规”的,都会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禁止进入站区运营。

  津云记者:

  近期,在机场、车站等重点场站的进站揽客、拒载等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一个月来专项治理成效明显。请问,如何保证出租汽车品质出行的常治长效?

  张华: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

  自2019年11月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成立以来,一直把出租汽车行业治理作为一项重点执法工作持续开展,特别是2020年市委市政府把开展出租汽车市场秩序整治,治理拒载、绕路、揽客议价、无证经营等违规行为作为我市20项民心工程来实施,通过三年来的治理,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投诉数量逐年大幅减少,例如2022年的投诉数量较2021年下降了60%左右,我市网约车订单合规率也在快速提升,逐渐进入全国前列。

  我市绝大多数出租汽车驾驶员是遵规守纪、规范经营的好司机,交通运输部门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就是对个别严重扰乱出租汽车市场秩序、破坏我市营商环境的“害群之马”坚决依法依规清出行业,对落实主体责任严重不到位产生恶劣影响的出租汽车企业坚决依法依规清出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不是一阵风,而是持续不间断开展的常态化治理工作,我们将通过持续开展、深化以下工作来持续巩固治理成果。

  一是坚持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形成治理合力。持续与天津站、天津西站和天津南站站区办、滨海国际机场、属地公安、交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协作,加强场站周边的巡查检查,对构成违法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严惩,全面净化场站及周边地区出租汽车运营秩序。

  二是坚持企业源头治理机制,压实主体责任。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原则,对质量信誉考核差、投诉举报率较高的出租车企业加大检查频次,督促整改落实。对从业人员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实的,同步追究出租车企业管理责任。

  三是坚持问题线索严查机制,回应群众关切。对市民通过12345、12328等正规渠道反映的违规行为问题线索,一律速查速办,尤其对起讫点一端涉及场站地区的线索深挖彻查,既依法查处违规违规行为,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诉求。

  四是坚持宣传教育引导机制,形成共管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发布、媒体宣传、入企普法、当面讲法等形式,及时宣传典型案例,鼓励市民通过正规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形成“不敢违、不想违、不能违”的执法震慑,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在此我也提示广大市民群众,特别是外地来津旅客,乘坐出租汽车时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乘车前注意辨别。我市“三站一场”地区都有巡游出租车蓄车区,正规巡游出租汽车车辆颜色、顶灯、两侧车门都有统一样式。一般车辆上部为薄荷青色,下部为银灰色,车辆顶部有专用顶灯,车辆前门喷涂有企业名称,乘车前一定要注意辨别车辆外观。(带照片)

  二是乘车中注意监督。上车后要监督司机是否打表计费,如遇到未按照乘客指定路线行驶或者服务态度恶劣时,留存必要的证据。

  三是乘车后注意维权。下车时一定索要出租汽车发票,核查发票记载的信息与实际乘车情况是否一致,如遇司机拒绝出具发票或出具无效发票,可拒绝支付车费;如遇司机服务态度不好、绕路多收费等情形,可拨打12345、12328热线进行投诉;如遇黑车宰客、欺诈等行为,乘客可拨打110求助。

  天津交通广播记者:

  出租汽车是城市形象的窗口,对于方便群众出行、提升城市服务能力、传递城市温度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市广大出租车驾驶员规范运营、遵纪守法,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也涌现出许多可歌可泣的感人事迹和文明善举。请行业管理部门,结合此次出行品质提升行动,介绍如何更好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郭子杰:

  感谢您的提问。

  多年来,在各级的关心支持下,出租汽车行业取得了进步发展,给人民群众带来了美好的出行体验,涌现出许多模范代表,有54名驾驶员荣获五一劳动奖章,有8支车队被评为“工人先锋号”,有300余名驾驶员评为文明服务先进个人。

  去年疫情期间,组建了由400部出租车组成的20支应急保障车队,参与了津南、南开、西青、红桥等区的核酸样本转运任务。自2008年以来,连续15年免费服务高考学生,为忘带准考证、走错考场等遇到突发情况的考生免费提供应急服务,累计100余名考生受益。

  下一步,我们要进一步深入开展文明创建行动,大力宣传行业先进典型事迹,激励广大驾驶员弘扬新风正气,助力全市高品质生活创造行动,彰显交通人的归属感、自豪感、荣誉感。

  吴浩铭:

  由于时间关系,提问环节就到这里。感谢3位发布人,谢谢媒体朋友们。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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